校属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08年“五四”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5月4日上午全校按《关于2008年“五一节”放假安排的通知》上班、上课;下午停课,28岁(含28岁)以下的青年教职工、全体学生放假半天,其他教职工照常上班。
特此通知
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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